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
为落实国家和省各项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,全面做好雷速体育贫困生解困工作,结合学院资助工作的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贫困生资助基金来源、管理及使用范围
1、贫困生资助基金主要来源:
(1)国家财政及有关部门拨付的专款;
(2)社会捐赠和资助的基金;
(3)从学生学费中按规定提取的专款;
2、贫困生资助基金的管理:由学院财务统一管理。
3、贫困生资助基金使用范围:贫困生资助基金用于奖励和补助勤奋学习的全日制大专贫困生,通过采取优秀贫困生专项奖学金、校内助学金、勤工助学基金、特困生学生补助、减免学费等措施,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。资助基金要专款专用,不得挪用。
二、受助对象及条件
1、受助对象:雷速体育全日制大专贫困生。
各系要深入调查和了解贫困生的实际情况,并建立贫困生档案。
2、受助条件:
(1)家庭经济情况确实困难,无其他经济来源,本人月生活费在50元以下。
(2)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成绩优秀。
(3)积极参加院、系组织的各项活动,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,表现突出。
(4)生活简朴,为人正直,团结同学,尊敬师长。
(5)无违纪现象。
三、申报和审批
1、学生申请
凡建立贫困生档案的学生,均可申请资助。申请需写明贫困原因及本人日常学习、月生活平均消费款额。
2、辅导员、班委会讨论核实
辅导员、班委会在听取学生意见,广泛深入了解学生情况的基础上,对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核实,符合条件的可填写《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资助申报审批表》,辅导员在申请表上需写明学生日常行为表现及学习情况。
3、各系审核
系主任在对申请资助学生情况进行审核的基础上,签署意见 ,交学生处统一报批。
4、学校审批
学生处根据申报表,对学生情况及系里意见进行认真审核、研究,报主管院长审批,确定资助项目或补助款额。
5、申报、审批时间
贫困生资助申报、审批工作,一般每学期进行一次,时间安排在每学期第5周,各系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报学生处。
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贫困生资助中心
2006年1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