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部、处室:
现将2020年暑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:
暑假教职工放假日期为7月11日。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暂定9月1日;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,新、老生报到返校和教职工上班日期如有变动,另行通知。学生未经批准、未接到学校正式返校通知前,一律不得返校。
暑假期间,请全体教职工保持通讯畅通,如因学院重要事项或工作需教职工返校到岗的,请有关人员确保随时到岗,完成相关工作。
二、有关要求
(一)做好值班值守
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中层干部、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。强化岗位责任,严肃值班纪律,保证讯通畅通,健全应急协调机制,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,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。
(二)做好疫情防控工作
1.暑假期间,学院继续实行封闭管理,严格落实“六个一律”要求,所有人员进入校园,一律核验身份、检测体温。校外人员、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,确须进入要报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。学生未经批准不得返校;来自中、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未按要求做好隔离、检测,未经批准之前不得入校。
2.各部门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要求,坚持做好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监测,严格执行“晨午检”、“日报告”、“零报告”制度,指导师生员工提高防范意识,做好个人防护,尽量避免聚集,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。在暑假期间出现疫情,要及时上报,及时处置。
3.暑期广大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,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,不跨境、跨省长途旅行;确需离开学校驻地石家庄到省内其他地市的,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向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;确需跨省出行的,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,并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申请,经批准后报备行程信息;处级以上干部离开石家庄驻地需同时向学院党委书记、院长请假。辅导员要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,继续做好每日健康排查统计日报工作,并做好假期跟踪摸排工作。
(三)组织好安全检查、安全教育和防汛工作
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,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对教室、实训室、办公室、食堂、学生公寓、图书馆、机房、配电室等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,后勤要组织人员对全校安全情况进行检查。各部门要对师生进行假期卫生安全、交通安全、防火、防盗、防汛和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,防止发生安全事故,切实把防汛工作落到实处。
(四)做好教学科研工作
教学部门要利用暑期重点抓好教师教学能力培训、教研科研、线上课程开发、扩招生线上教学、2020年职业院校评估、创新行动计划项目推进、教师赴企业锻炼等工作,做好新学期开学线上、线下各项教学准备工作,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。
(五)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
后勤及有关部门要做好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检查、管理工作,积极推进立项工程项目进度,做好教学场所及学生公寓的维修和维护工作;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假期做好开学返校和新生入学各项准备工作,如后勤保障、物资储备、环境消杀等工作,确保老生返校、新生到校后的环境卫生和教学生活秩序。
学院办公室
2020年7月9日